由 admin » 週日 7月 13, 2025 2:28 pm
四季紐約
KTV 一、二廳使用管理辦法
一、 功能:
歡唱歌曲使用,管理中心每年更新歌曲乙次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每廳最多 2 次。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
點或至大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每時段 13 點/二小時,如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
長時間以二個小時為計,惟延長時間須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
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8:00 至 22:00,清場時間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另逕行洽借麥克風(10 元/支)並妥善使
用,使用完畢後協助歸還,如有損壞則須照價賠償(1000/支)。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飲酒、禁食口香糖或檳榔,並請勿攜帶寵物入
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內擺設恢復原狀,
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開並退還住户證,
當場未驗收即離去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新台幣 500 元,納入
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0.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完成購買後再行預約申請。
11. 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
賠償(設備價目表)
12. 室內外增加布置廣告招牌,需經管理中心同意方得使用。
13. 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
理中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4. 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5. 預約者申請訂購之外送人員,需提醒應配合本社區之門禁管
制措施,以維護社區安全及安寧。
16. 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KTV 一廳二廳使用時
段
08:00-10:00
10:00-12:00
12:00-14:00
14:00-16:00
16:00-18:00
18:00-20:00
20:00-22:00
四季紐約
劇院暨多功能會議中心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1. 影片欣賞、簡報、會議、研習、講座、教學中心。
2. 管理中心每月定期撥放 1 次(時間另行公告)具公播版權之影片提供
住戶觀賞。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4 次,請向 VIP 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
登記,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點或至大
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住戶單次租用:每時段 35 點/3hr,使用前線上預約扣點或櫃檯扣
點即可使用。如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3
個小時為計,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9:00 至 22:00,12:00-13:00(清潔時段),清場時間
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另逕行洽借麥克風(10 元/支)並妥善使用,
使用完畢後協助歸還,如有損壞則須照價賠償(1,000/支)。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飲料(可自備白開水),
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
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
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驗收即離去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新
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於舉辦家庭活動邀請家人及親友可自備影片(家用版)播映,或
已取得授權可公開播映之影片(公播版)進行收視。
10.不得有違反著作權法進行公開播映行為。
11.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2.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3.放映中請將手機、呼叫器等關機或開靜音,避免妨礙他人。
14.室內外增加布置廣告招牌,需經管理中心同意方得使用。
15.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理中
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6.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7.請遵守影片分級制度,依影片適合觀賞年齡入場。
18.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影視廳時段
09:00-12:00
12:00-13:00
(清潔時段)
13:00-16:00
16:00-19:00
19:00-22:00
四季紐約
兒童才藝教室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兒童才藝表演及發表會、幼兒教育展演及手工藝品教學(繪畫、書法、
勞作、花藝等)。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4 次,請向 VIP 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
登記,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點或至大
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住戶個別租用:每人 2 點/2hr。使用前線上預約扣點或櫃檯扣點即
可使用。如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2 個
小時為計,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10:00 至 22:00,清場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舞台
區應脫鞋)。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飲料(可自備白開水),
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
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
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驗收即離去者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
新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0.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1.室內外增加布置廣告招牌,需經管理中心同意方得使用。
12.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理中
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3.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4.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住戶團體租用時段
10:00-12:00
12:00-14:00
14:00-16:00
16:00-18:00
18:00-20:00
20:00-22:00
四季紐約
音樂教室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音樂教學與交流。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5 次,請向 VIP 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
登記,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點或至大
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每人 1 點/2hr。使用前線上預約扣點或櫃檯扣點即可使用。如須延
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2 個小時為計,以不
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10:00 至 22:00,清場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飲料(可自備白開水),
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
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
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驗收即離去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新
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0.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1.為營造及維護公共區域之聲音氛圍,本區域之設備需由音樂指導
者(音樂老師)陪同使用,若住戶自行攜帶樂器練習者亦請配合。
12.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3.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四季紐約
宴會廳使用管理辦法
一、 功能:歡唱、聚餐、手工藝及媽媽教室等活動舉辦。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2 次。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
點或至大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每時段 48 點/4hr。如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
間以 4 個小時為計,惟延長時間須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
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日 09:00-22:00,清場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另逕行洽借麥克風(10 元/支)並妥善使用,
使用完畢後協助歸還,如有損壞則須照價賠償(1,000/支)。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
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
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
驗收即離去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新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
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0. 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1. 室內外增加布置廣告招牌,需經管理中心同意方得使用。
12. 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理
中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3. 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
償 (設備價目表)。
14. 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宴會廳使用時段
09:00—13:00
13:00-14:00
(清潔)
14:00-18:00
18:00-22:00
四季紐約
桌球設施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休閒娛樂使用。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5 次,請向 VIP 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
登記,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點或至大
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每桌 5 點/2 小時。使用前線上預約扣點或櫃檯扣點即可使用。如須
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2 個小時為計,以
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10:00 至 22:00,最晚進場時間為 20:45,清場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適當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6.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飲料(可自備白開水),
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
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
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驗收即離去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新
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7. 住戶離場時請至一樓櫃台交還器具(球具、球桿、球拍等)
8.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9. 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0.本設施不提供電子產品(如筆電、行動電源等)充電使用,如經拍
照或錄影查獲,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
11.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2.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四季紐約
健身房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運動及健身活動。
二、 使用方式:
住戶請自行簿冊中登記後,刷卡感應進入使用。待 VIP 人員上班時段時
扣點。
三、 扣點方式:
1. 每人 2 點/次。
2.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3.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6:00 至 22:00,清場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為保護青少年之正常發育及安全,十四歲以下孩童請勿使用健身
器材,如需使用應由家長陪同,並由家長自負照護及安全責任。
4. 進入本設施請著運動服裝、健身鞋或運動鞋類,禁止赤膊、赤腳
或穿著拖鞋入內。
5. 經醫師診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身體虛弱者及孕婦等,或自覺
身體不適者,請勿使用健身設備。
6. 運動前請先作好暖身操,使用健身器材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
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避免發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
壞。
7. 運動時,若有身體不適者,須立即停止,並通知服務人員協助處
理。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可自備飲料及白開
水),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垃圾帶
走。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新台幣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
意丟棄離及損毀未賠償則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
不得使用本設施。
10.未線上扣點及未於登記簿冊登記擅自進入者,遭查獲或經住戶檢
舉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
11.嚴禁從事與健身運動以外之行為,若經發現,服務人員將與予制
止,如不聽勸導,得請其離場。
12.請愛護社區設備,離場前請將設備上汗漬自行擦拭乾淨,如因使
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設備價目表)。
13.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四季紐約
棋牌室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為牌藝交流、敦親睦鄰。
二、 預約方式:
每戶每月得於使用前 15 天內持住户證至大廳秘書預約,當日未申請使
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使用,請向大廳秘書登記或於使
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登記。
三、 扣點方式:
1. 每次 50 元/1hr(不計人數)。使用前至櫃檯付費登記即可使用。如
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1 個小時為計,
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取消預約者,現金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9:00-22:00,最晚進場時間為 21:00,清場時間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使用不得有賭博等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
9.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
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
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
驗收即離去者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10.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新台幣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
或任意丟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
設施。
11.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2. 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3.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四季紐約
游泳池暨三溫暖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游泳、水療、SPA、烤箱、蒸氣。
二、 泳池管理:
1. 開放前應完成「機房保養檢修」及「救生員」合約簽訂,並由管
委會決議。
2. 開放期間,救生員應每日量測水質及使用水龜,維護泳池及週邊
清潔。
3. 每日清場時,需完成場地週邊整理,不留垃圾等雜物。
4. 未開放期間,嚴禁住戶自行進入。
三、 預約方式:
前往 VIP 櫃台核對並扣點
四、 扣點方式:
1. 住戶每人 4 點,訪客每人 8 點。
2. 團體租用(教學、授課等)每次不得超過 20 人,並須繳納回饋金,
金額依合約及課程內容由管委會議定,全數納入社區基金。
3. 遺失住戶證或感應卡者,請持住戶證明、相片、現金 100 元,洽
VIP 秘書辦理。
4.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五、 開放時間:
1. 為進行年度檢修及保養,每年 1、2 月份暫停開放。
2. 本社區泳池每週一保養清潔, 停止開放。
3. 每週二至週日下午 14:00 時至晚間 22:00 時止,21:45 清
場,特定國定假日開放與否,由管委會討論,另行公告。
4. 未開放時間擅自使用者,經勸導不從者,報請管委會並扣公設點
數 100 點。
六、 管理規則:
1.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 VIP 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
用本設施。
2. 本泳池開放期間,聘請專業之救生員負責泳池內之安全維護,泳
池內之安全;應聽從救生員之指揮,遇有社區活動時,以社區活
動優先使用。
3. 池內不得使用大型蛙鏡、蛙鞋、大型漂流器及一切易導致傷害之
物品,另禁止攜帶器材危險物品(如金屬、玻璃、瓷器、鹽酸
等)。
4. 入池前請先淋浴,以保持池內清潔,並做適當暖身運動。
5. 使用蒸氣室前請先淋浴,擦乾身體後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後應將
電源關閉妥當始得離開。
6. 如發現泳池區內器材有損毀或故障情形,請立即停止使用,並通
知管理人員聯絡廠商維修。
7.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 (餐點務必在輕食區食用,違
者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
環境清潔,垃圾帶走,住戶攜入或置於置物櫃內之物品,離場時
應自行帶走,每日清場時一律視為廢棄物處理,以維護公設區域
整潔。
8. 嚴禁於池內吐痰、打架、酗酒、便溺、嬉戲、追逐、打鬧、跳水
或其他危險動作,違法者送警究辦。
9. 使用者若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或損壞,使用者須負賠償之責。
10.入池游泳者請自行注意保管個人衣物及貴重、隨身物品,管理員
不負保管之責。
11.如有損壞泳池及週邊之設施,應負完全賠償之責任。
12.請遵守各項規定,共同維護安全與秩序,並聽從管理人員之勸
導。
七、 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況者,請勿入池。
1. 患有高血壓、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皮膚病及傳染病者。
2. 精神耗弱、失常及意識不清者。
3. 酒後者。
4. 未穿泳裝、泳帽及衣物不符合者,禁止入池。
5. 十二歲(含)以下孩童、無成人照顧者。
6. 非開放時間、請勿入內、以策安全。
7. 疾情期間需配合政府防疫政策指導,避免傳染。
八、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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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球設施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休閒娛樂使用。
二、 預約方式:
每戶每得於使用前 15 天內持住户證至大廳秘書預約,當日未申請使用
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使用,請向大廳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
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登記。
三、 扣點方式:
1. 每桌 50 元/1hr(不計人數)。使用前至櫃檯付費登記即可使用。如
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1 個小時為計,
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取消預約者,現金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9:00-22:00,最晚進場時間為 20:45,清場時間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
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
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
驗收即離去者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時請至大廳櫃台交還器具(球桿、球等)。
10.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1.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2.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3.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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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室使用管理辦法
一、功能:
書報雜誌閱讀、K 書自習。
二、預約方式:
由櫃檯保全於每日 06:00 時開啟。
三、扣點方式:
提供住戶免費使用。
四、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6:00 至 22:00 分,清場時間為 21:45。
五、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無成人陪同者,成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
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適當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可自備飲料或白開
水),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
原,室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全場保持肅靜,手機、呼叫
器等關機或開靜音,避免妨礙他人。
6.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新台幣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
意丟棄離及損毀未賠償則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
不得使用本設施。
7. 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8. 圖書室內置放之書報雜誌,請於閱畢後依分類歸還原位,整齊放
置。
9. 住戶捐贈書籍,以外觀完好、大眾閱讀類型為主,並送至櫃台交
由服務人員,宗教類、教科書、參考書或過於陳舊(5 年含以上)
者,恕不接受捐贈。
10. 本設施不提供電子產品(如筆電、行動電源等)充電使用,如
經拍照或錄影查獲,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
11. 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
理中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2.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3.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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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律教室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舞蹈、運動、體操及健身等活動。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4 次,請向 VIP 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
登記,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點或至
VIP 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每時段 20 點/2hr。
2. 使用時至 VIP 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二至週日,每週一休館。15:00-22:00,17:00-18:00 清潔,清場
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運動服裝、舞蹈鞋、健身鞋或室內運動鞋,禁止
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室外鞋入內,拖鞋及室外鞋等一律整齊
放置於鞋櫃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運動前請先作好暖身操,使用健身器材(健身環等)須聽從教練指
導或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產生危險,或因
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飲料(可自備白開水),
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
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
開,退還住户證及押金,當場未驗收即離去押金則不予退還。罰
款新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及損毀未賠償則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
使用本設施。
10.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1.室內外增加布置廣告招牌,需經管理中心同意方得使用。
12.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理中
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3.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理中
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4.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5.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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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 一、二廳使用管理辦法
一、 功能:
歡唱歌曲使用,管理中心每年更新歌曲乙次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每廳最多 2 次。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
點或至大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每時段 13 點/二小時,如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
長時間以二個小時為計,惟延長時間須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
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8:00 至 22:00,清場時間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另逕行洽借麥克風(10 元/支)並妥善使
用,使用完畢後協助歸還,如有損壞則須照價賠償(1000/支)。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飲酒、禁食口香糖或檳榔,並請勿攜帶寵物入
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內擺設恢復原狀,
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開並退還住户證,
當場未驗收即離去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新台幣 500 元,納入
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0.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完成購買後再行預約申請。
11. 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
賠償(設備價目表)
12. 室內外增加布置廣告招牌,需經管理中心同意方得使用。
13. 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
理中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4. 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5. 預約者申請訂購之外送人員,需提醒應配合本社區之門禁管
制措施,以維護社區安全及安寧。
16. 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KTV 一廳二廳使用時
段
08:00-10:00
10:00-12:00
12:00-14:00
14:00-16:00
16:00-18:00
18:00-20:00
20: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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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院暨多功能會議中心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1. 影片欣賞、簡報、會議、研習、講座、教學中心。
2. 管理中心每月定期撥放 1 次(時間另行公告)具公播版權之影片提供
住戶觀賞。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4 次,請向 VIP 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
登記,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點或至大
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住戶單次租用:每時段 35 點/3hr,使用前線上預約扣點或櫃檯扣
點即可使用。如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3
個小時為計,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9:00 至 22:00,12:00-13:00(清潔時段),清場時間
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另逕行洽借麥克風(10 元/支)並妥善使用,
使用完畢後協助歸還,如有損壞則須照價賠償(1,000/支)。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飲料(可自備白開水),
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
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
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驗收即離去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新
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於舉辦家庭活動邀請家人及親友可自備影片(家用版)播映,或
已取得授權可公開播映之影片(公播版)進行收視。
10.不得有違反著作權法進行公開播映行為。
11.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2.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3.放映中請將手機、呼叫器等關機或開靜音,避免妨礙他人。
14.室內外增加布置廣告招牌,需經管理中心同意方得使用。
15.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理中
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6.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7.請遵守影片分級制度,依影片適合觀賞年齡入場。
18.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影視廳時段
09:00-12:00
12:00-13:00
(清潔時段)
13:00-16:00
16:00-19:00
19:00-22:00
四季紐約
兒童才藝教室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兒童才藝表演及發表會、幼兒教育展演及手工藝品教學(繪畫、書法、
勞作、花藝等)。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4 次,請向 VIP 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
登記,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點或至大
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住戶個別租用:每人 2 點/2hr。使用前線上預約扣點或櫃檯扣點即
可使用。如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2 個
小時為計,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10:00 至 22:00,清場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舞台
區應脫鞋)。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飲料(可自備白開水),
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
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
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驗收即離去者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
新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0.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1.室內外增加布置廣告招牌,需經管理中心同意方得使用。
12.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理中
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3.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4.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住戶團體租用時段
10:00-12:00
12:00-14:00
14:00-16:00
16:00-18:00
18:00-20:00
20:00-22:00
四季紐約
音樂教室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音樂教學與交流。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5 次,請向 VIP 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
登記,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點或至大
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每人 1 點/2hr。使用前線上預約扣點或櫃檯扣點即可使用。如須延
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2 個小時為計,以不
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10:00 至 22:00,清場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飲料(可自備白開水),
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
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
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驗收即離去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新
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0.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1.為營造及維護公共區域之聲音氛圍,本區域之設備需由音樂指導
者(音樂老師)陪同使用,若住戶自行攜帶樂器練習者亦請配合。
12.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3.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四季紐約
宴會廳使用管理辦法
一、 功能:歡唱、聚餐、手工藝及媽媽教室等活動舉辦。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2 次。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
點或至大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每時段 48 點/4hr。如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
間以 4 個小時為計,惟延長時間須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
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日 09:00-22:00,清場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另逕行洽借麥克風(10 元/支)並妥善使用,
使用完畢後協助歸還,如有損壞則須照價賠償(1,000/支)。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
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
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
驗收即離去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新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
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0. 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1. 室內外增加布置廣告招牌,需經管理中心同意方得使用。
12. 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理
中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3. 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
償 (設備價目表)。
14. 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宴會廳使用時段
09:00—13:00
13:00-14:00
(清潔)
14:00-18:00
18:00-22:00
四季紐約
桌球設施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休閒娛樂使用。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5 次,請向 VIP 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
登記,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點或至大
廳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每桌 5 點/2 小時。使用前線上預約扣點或櫃檯扣點即可使用。如須
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2 個小時為計,以
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10:00 至 22:00,最晚進場時間為 20:45,清場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適當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6.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飲料(可自備白開水),
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
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
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驗收即離去住戶證則不予退還,罰款新
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7. 住戶離場時請至一樓櫃台交還器具(球具、球桿、球拍等)
8.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9. 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0.本設施不提供電子產品(如筆電、行動電源等)充電使用,如經拍
照或錄影查獲,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
11.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2.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四季紐約
健身房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運動及健身活動。
二、 使用方式:
住戶請自行簿冊中登記後,刷卡感應進入使用。待 VIP 人員上班時段時
扣點。
三、 扣點方式:
1. 每人 2 點/次。
2.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3.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6:00 至 22:00,清場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為保護青少年之正常發育及安全,十四歲以下孩童請勿使用健身
器材,如需使用應由家長陪同,並由家長自負照護及安全責任。
4. 進入本設施請著運動服裝、健身鞋或運動鞋類,禁止赤膊、赤腳
或穿著拖鞋入內。
5. 經醫師診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身體虛弱者及孕婦等,或自覺
身體不適者,請勿使用健身設備。
6. 運動前請先作好暖身操,使用健身器材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
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避免發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
壞。
7. 運動時,若有身體不適者,須立即停止,並通知服務人員協助處
理。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可自備飲料及白開
水),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垃圾帶
走。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新台幣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
意丟棄離及損毀未賠償則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
不得使用本設施。
10.未線上扣點及未於登記簿冊登記擅自進入者,遭查獲或經住戶檢
舉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
11.嚴禁從事與健身運動以外之行為,若經發現,服務人員將與予制
止,如不聽勸導,得請其離場。
12.請愛護社區設備,離場前請將設備上汗漬自行擦拭乾淨,如因使
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設備價目表)。
13.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四季紐約
棋牌室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為牌藝交流、敦親睦鄰。
二、 預約方式:
每戶每月得於使用前 15 天內持住户證至大廳秘書預約,當日未申請使
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使用,請向大廳秘書登記或於使
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登記。
三、 扣點方式:
1. 每次 50 元/1hr(不計人數)。使用前至櫃檯付費登記即可使用。如
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1 個小時為計,
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取消預約者,現金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9:00-22:00,最晚進場時間為 21:00,清場時間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使用不得有賭博等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
9.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
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
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
驗收即離去者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10.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新台幣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
或任意丟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
設施。
11.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2. 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3.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四季紐約
游泳池暨三溫暖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游泳、水療、SPA、烤箱、蒸氣。
二、 泳池管理:
1. 開放前應完成「機房保養檢修」及「救生員」合約簽訂,並由管
委會決議。
2. 開放期間,救生員應每日量測水質及使用水龜,維護泳池及週邊
清潔。
3. 每日清場時,需完成場地週邊整理,不留垃圾等雜物。
4. 未開放期間,嚴禁住戶自行進入。
三、 預約方式:
前往 VIP 櫃台核對並扣點
四、 扣點方式:
1. 住戶每人 4 點,訪客每人 8 點。
2. 團體租用(教學、授課等)每次不得超過 20 人,並須繳納回饋金,
金額依合約及課程內容由管委會議定,全數納入社區基金。
3. 遺失住戶證或感應卡者,請持住戶證明、相片、現金 100 元,洽
VIP 秘書辦理。
4.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五、 開放時間:
1. 為進行年度檢修及保養,每年 1、2 月份暫停開放。
2. 本社區泳池每週一保養清潔, 停止開放。
3. 每週二至週日下午 14:00 時至晚間 22:00 時止,21:45 清
場,特定國定假日開放與否,由管委會討論,另行公告。
4. 未開放時間擅自使用者,經勸導不從者,報請管委會並扣公設點
數 100 點。
六、 管理規則:
1.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 VIP 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
用本設施。
2. 本泳池開放期間,聘請專業之救生員負責泳池內之安全維護,泳
池內之安全;應聽從救生員之指揮,遇有社區活動時,以社區活
動優先使用。
3. 池內不得使用大型蛙鏡、蛙鞋、大型漂流器及一切易導致傷害之
物品,另禁止攜帶器材危險物品(如金屬、玻璃、瓷器、鹽酸
等)。
4. 入池前請先淋浴,以保持池內清潔,並做適當暖身運動。
5. 使用蒸氣室前請先淋浴,擦乾身體後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後應將
電源關閉妥當始得離開。
6. 如發現泳池區內器材有損毀或故障情形,請立即停止使用,並通
知管理人員聯絡廠商維修。
7.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 (餐點務必在輕食區食用,違
者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
環境清潔,垃圾帶走,住戶攜入或置於置物櫃內之物品,離場時
應自行帶走,每日清場時一律視為廢棄物處理,以維護公設區域
整潔。
8. 嚴禁於池內吐痰、打架、酗酒、便溺、嬉戲、追逐、打鬧、跳水
或其他危險動作,違法者送警究辦。
9. 使用者若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或損壞,使用者須負賠償之責。
10.入池游泳者請自行注意保管個人衣物及貴重、隨身物品,管理員
不負保管之責。
11.如有損壞泳池及週邊之設施,應負完全賠償之責任。
12.請遵守各項規定,共同維護安全與秩序,並聽從管理人員之勸
導。
七、 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況者,請勿入池。
1. 患有高血壓、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皮膚病及傳染病者。
2. 精神耗弱、失常及意識不清者。
3. 酒後者。
4. 未穿泳裝、泳帽及衣物不符合者,禁止入池。
5. 十二歲(含)以下孩童、無成人照顧者。
6. 非開放時間、請勿入內、以策安全。
7. 疾情期間需配合政府防疫政策指導,避免傳染。
八、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四季紐約
撞球設施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休閒娛樂使用。
二、 預約方式:
每戶每得於使用前 15 天內持住户證至大廳秘書預約,當日未申請使用
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使用,請向大廳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
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登記。
三、 扣點方式:
1. 每桌 50 元/1hr(不計人數)。使用前至櫃檯付費登記即可使用。如
須延長時間,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延長時間以 1 個小時為計,
以不打擾其他住戶使用為準則。
2. 使用時至櫃台押住戶證。
3. 取消預約者,現金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9:00-22:00,最晚進場時間為 20:45,清場時間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整齊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使用設備時,須聽從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
產生危險,或因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
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
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開,退還住户證,當場未
驗收即離去者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時請至大廳櫃台交還器具(球桿、球等)。
10.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使用本設施。
11.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2.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3.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四季紐約
閱讀室使用管理辦法
一、功能:
書報雜誌閱讀、K 書自習。
二、預約方式:
由櫃檯保全於每日 06:00 時開啟。
三、扣點方式:
提供住戶免費使用。
四、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日 06:00 至 22:00 分,清場時間為 21:45。
五、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無成人陪同者,成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
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適當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5.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可自備飲料或白開
水),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
原,室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全場保持肅靜,手機、呼叫
器等關機或開靜音,避免妨礙他人。
6.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新台幣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
意丟棄離及損毀未賠償則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
不得使用本設施。
7. 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8. 圖書室內置放之書報雜誌,請於閱畢後依分類歸還原位,整齊放
置。
9. 住戶捐贈書籍,以外觀完好、大眾閱讀類型為主,並送至櫃台交
由服務人員,宗教類、教科書、參考書或過於陳舊(5 年含以上)
者,恕不接受捐贈。
10. 本設施不提供電子產品(如筆電、行動電源等)充電使用,如
經拍照或錄影查獲,則罰款新台幣 500 元。
11. 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
理中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2.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3.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
四季紐約
韻律教室使用管理辦法修訂
一、 功能:
舞蹈、運動、體操及健身等活動。
二、 預約方式:
每户每月使用本館前 15 天內,線上預約或持住户證至 VIP 櫃台預約
該廳最多 4 次,請向 VIP 秘書登記或於使用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線上
登記,當日未申請使用之時段,則不限次數供現場住戶線上扣點或至
VIP 櫃檯扣點使用。
三、 扣點方式:
1. 每時段 20 點/2hr。
2. 使用時至 VIP 櫃台押住戶證。
3. 點數不足者請事先至 B1 VIP 櫃台完成購買後使用。
4. 預約後不使用者未於 72 小時前取消,點數不予退還。
四、 開放時間:
每週二至週日,每週一休館。15:00-22:00,17:00-18:00 清潔,清場
時間為 21:45。
五、 管理規則:
1. 請勿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
2. 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請訪客應於櫃檯登記後,由住戶陪同使用本
設施。
3. 十二歲以下兒童、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成
人但身體不適者,均禁止進入本設施。
4. 進入本設施請著運動服裝、舞蹈鞋、健身鞋或室內運動鞋,禁止
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室外鞋入內,拖鞋及室外鞋等一律整齊
放置於鞋櫃內。
5. 請於使用本設施前,持預約單或出示線上預約紀錄,請櫃檯秘書
或保全協助開啟設施。
6. 若多人於當日現場預約同一天同一時段使用時,以第一時間預約
登記住戶為主,預約單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200 元。
7. 運動前請先作好暖身操,使用健身器材(健身環等)須聽從教練指
導或服務人員解說,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以免產生危險,或因
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
8. 本區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檳榔及餐點飲料(可自備白開水),
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使用完畢後做好環境清潔,桌椅還原,室
內擺設恢復原狀,垃圾帶走,俟管理中心人員完成驗收後方可離
開,退還住户證及押金,當場未驗收即離去押金則不予退還。罰
款新台幣 500 元,納入本社區管理基金。
9. 住戶離場前未自行清潔罰款$ 500 元,垃圾未自行攜帶或任意丟
棄離及損毀未賠償則開罰款新台幣 3,000 元,或禁止三個月不得
使用本設施。
10.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設備價目表)。
11.室內外增加布置廣告招牌,需經管理中心同意方得使用。
12.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理中
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3.場地使用單位舉辦之活動,與原活動申請內容不相符時,管理中
心有權終止其活動。
14.場地經同意使用後,不得擅自轉借給其他單位。
15.管委會得視狀況開放或暫停使用(舉辦社區活動等)本設施。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討論決議後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