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 週日 7月 13, 2025 1:38 pm
111年8月14日 第一次修訂
第一條 為提升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四季紐約社區管理委員會計成立「委員會」群組。「委員會」群組由全體
管理委員與管理維護公司派駐服務人員加入,作為管理委員會推動相關
事務聯繫使用。
第三條 於群組內之回報、通知、調查、意見徵詢、意見反映等具書面同等效力。
第四條 於群組內所發公告及會議紀錄自貼文時起24小時內未提出具體之修正意
見或其他意見者視為同意。
第五條 各項事務仍以提送管理委員會議討論作成決議為主。僅下列事項得採上
傳群組以調查、意見徵詢方式為之:
一、已於管理委員會議達成同意之共識,後續細節或局部意見之修正。
二、經監察委員與主任委員認定屬緊急事件者。
三、經三位委員附議之議題,即可於LINE群組內進行線上表決。
第六條 依前條所作調查或意見徵詢結果通過後仍應提送管理委員會議備查。如
有半數管理委員於群組表達反對意見,主任委員應視需要召集召開臨時
管理委員會議討論作成決議。
第七條 管理委員於群組意見反映事項,服務中心應視為書面交辦事項錄案辦理。
第八條 群組內所作調查、意見徵詢、意見反映結果不得違反法令、規約或區分
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
第九條 管理委員請辭或服務人員離職與到任,由監察委員負責人員剔除及新增。
第十條 依本辦法所設立之群組僅作管理委員會推動社區事務使用,非屬所需事
項請勿上傳。且除年節相互慶賀外,謝絕所有請安問好貼文,討論事項
應保持理性及禮儀,嚴禁謾罵或進行人身攻擊。
第十一條 本辦法於110年04月25日四季紐約十三屆管理委員會四月份第一次臨時
會通過後施行,如有未盡事宜,需提請管理委員會議決議後修正。
111年8月14日 第一次修訂
第一條 為提升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四季紐約社區管理委員會計成立「委員會」群組。「委員會」群組由全體
管理委員與管理維護公司派駐服務人員加入,作為管理委員會推動相關
事務聯繫使用。
第三條 於群組內之回報、通知、調查、意見徵詢、意見反映等具書面同等效力。
第四條 於群組內所發公告及會議紀錄自貼文時起24小時內未提出具體之修正意
見或其他意見者視為同意。
第五條 各項事務仍以提送管理委員會議討論作成決議為主。僅下列事項得採上
傳群組以調查、意見徵詢方式為之:
一、已於管理委員會議達成同意之共識,後續細節或局部意見之修正。
二、經監察委員與主任委員認定屬緊急事件者。
三、經三位委員附議之議題,即可於LINE群組內進行線上表決。
第六條 依前條所作調查或意見徵詢結果通過後仍應提送管理委員會議備查。如
有半數管理委員於群組表達反對意見,主任委員應視需要召集召開臨時
管理委員會議討論作成決議。
第七條 管理委員於群組意見反映事項,服務中心應視為書面交辦事項錄案辦理。
第八條 群組內所作調查、意見徵詢、意見反映結果不得違反法令、規約或區分
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
第九條 管理委員請辭或服務人員離職與到任,由監察委員負責人員剔除及新增。
第十條 依本辦法所設立之群組僅作管理委員會推動社區事務使用,非屬所需事
項請勿上傳。且除年節相互慶賀外,謝絕所有請安問好貼文,討論事項
應保持理性及禮儀,嚴禁謾罵或進行人身攻擊。
第十一條 本辦法於110年04月25日四季紐約十三屆管理委員會四月份第一次臨時
會通過後施行,如有未盡事宜,需提請管理委員會議決議後修正。